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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日期:2019-07-22 回复日期:2019-07-23 00:00:00
来信内容
回复内容
您好,您反映离婚户口落户相关问题的信件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
按照《四川省户政管理规程》规定,离婚后迁回农村所需资料为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、村上证明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。